观点阐述者: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
时间:2010年10月22日
场合:全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
大量事实说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然会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大量存在,往往都是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结果。当前,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个别干警违法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徇私枉法,制造冤假错案,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这些问题单靠政法机关本身,是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通过加强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问题和执法过错的发生。
观点一:党委政法委监督执法问题必须到位
从2008年开始,为了更好地解决执法中的深层次问题,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和政法部门存在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高、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低、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多等问题,省委政法委报省委批准开展执法巡视工作。
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是各级党委政法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该不该监督、能不能监督的问题,而是必须监督、必须监督到位的问题。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行为,任何一项监督措施都是经过集体研究、层层上报而进行的组织行为,不是哪一个具体人员来干预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更不是以权代法、越权代法、以言代法。
观点二:不公正背后隐藏着不廉洁的问题
实现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政法机关必须廉洁执法。大量的案例表明,不廉洁往往会导致不公正,相应地,大量的不公正背后也往往隐藏着不廉洁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二者是相伴相生的。执法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观点三:党委政法委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要进一步解决“敢监督”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敢于正视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不回避矛盾,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要进一步解决“能监督”问题,注重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的机制制度,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职权范围内,努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一步解决“会监督”问题,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强对政法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办理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案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执法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紧紧盯住执法工作中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督措施,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观点四:政法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失之于松
近年来,政法部门之间往往讲配合多、讲监督少,内部监督又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不够有力,这是造成政法部门执法问题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政法部门之间的监督及政法部门的内部监督能够更加有力、能够真正到位,许多执法问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有可能避免的。在政法各单位内部,要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执法质量。要建立健全内部纠错机制,提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能力。为此,要在强调政法部门相互配合的同时,紧紧依靠党的执法监督,有效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更好地做到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