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
5月11日,赵作海与十多年未见的姑姑交谈。
5月11日,出狱后的赵作海在妹夫家中休息。李强 摄
新华网郑州6月2日电(记者 李丽静)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这个省的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结合各自实际查找漏洞,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现差错,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1999年5月8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发现一具无头、膝盖以下部分缺失的男性尸体。柘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认为死者是该村1997年失踪的村民赵振裳,并认定赵作海为犯罪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下,赵作海在公安机关做了9次有罪供述,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4月30日,失踪多年的赵振裳回到柘城县家中。5月9日,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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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反思:四大主观原因造成赵作海错案
5月1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和有关庭室负责人围绕赵作海错案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大家一致认为,出现赵作海错案的主观原因,一是司法理念偏差,为民意识不强;二是责任心较差,工作作风浮漂;三是只注重相互配合,忽视了相互监督;四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不力。赵作海案件的教训是沉痛的,错判给赵作海本人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给法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和总结。详细>>>
从赵作海冤案审视人性化执法
为加大力度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最近,中央最高检察院通过新华社表示,在抓好对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监督的同时,将对刑讯逼供的监督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决策意义深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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