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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平均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走进影院
中国电影,势头正劲
数据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制图:蔡华伟
“你看了几部电影”,成了不少中国人春节假期见面时最常见的问候语。看电影不仅成了中国人新年俗,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算下来,7天长假,平均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走进电影院。
3月1日,将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这部中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自进入立法议程之始,就肩负着推动中国由世界电影大国迈向电影强国的重任。法律实施一年后的今天,它让人们切实地感受到,它给中国电影带来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它对中国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的提升、对中国社会就业和经济发展转型的推动可圈可点。
产业活力极大释放
票房再创新高,观众对国产影片的认同感和喜爱度越来越高
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国电影票房创下历史同期新高,除夕至正月初六,全国总票房达5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9%。2017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达559.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5%。
如果说票房只是衡量产业发展的一个数字指标,还不足以说明整个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那么,由中国电影资料馆提供的中国电影观众满意度调查数据则可以看出,2018年春节档期满意度得分为83.4分,是迄今为止春节档调查中的最高分。不仅观众对国产影片的认同感和喜爱度越来越高,更重要的是,中国电影的科学综合评价体系已经建立,并且日益丰满,进而为新的电影创作提供指引。
这一切,离不开《电影产业促进法》为中国电影繁荣发展提供的根本法律依据——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制定电影及相关产业政策,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减少审批项目、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查标准;国家支持创作、摄制各类优秀国产影片,地方政府对电影创作、摄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用汇等方面对电影产业采取优惠措施,激励资本投入、降低运作成本……电影从业者们一致认为,从《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那一天开始,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将电影产业视为重点,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各部门都开始积极配合电影产业发展。
2017年,全国共生产故事片798部,中国银幕总数超过北美,成为全球容纳量最大的电影市场,中国电影市场规模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二,与全球第一大市场的差距迅速缩小。
曾有人担忧,面对强大的好莱坞,中国电影市场规模的扩大会不会是“养大了羊,招来了狼”?针对这个问题,《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电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2/3,这无疑为国产电影的发展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的保障。
2017年全国559.11亿元票房中,国产电影票房为301.04亿元,占票房总额的53.84%。全年票房过亿元影片92部,其中国产电影51部。全年共有13部国产影片票房超过5亿元,6部国产影片票房超过10亿元,中国电影多题材、多类型、多样化的创作格局更加巩固。影片《战狼Ⅱ》以56.83亿元票房和1.6亿观影人次创造了多项市场纪录。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国产电影可以在本土市场占据主要份额的国家,可以说,中国电影已经改变了世界电影的格局。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偷漏瞒报票房等违规行为成为市场监管重点
2012年,中国以逾170亿元票房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从业者们在欢呼的同时也心有不甘:“如果不是因为偷漏瞒报票房的情况长期存在,中国电影市场的实际规模早就不止如此!”
中国电影市场大、规模增长快,全球有目共睹,然而,这个每年至少因偷漏瞒报票房缩水10%的市场,票房的真实数据究竟藏了多深,市场的规模究竟有多大,不仅是行业期待破解的困局,也是社会颇为关注的问题。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电影院的票房收入须按比例缴纳国家电影专项管理资金,此外,还须与电影出品方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账。利益驱动下,一些电影院不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有的在上报的票房数字上造假,有的则迫于国家电影数据平台的监管压力,索性卖起了手写票。影院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若不予以禁止,电影出品方利益势必直接受到损害,其导致的后果是电影产业上游的创作和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优质电影面临难产,观众希望看到好电影的需求也越来越难以得到满足。
“在国家引导下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一年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谈起《电影产业促进法》在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方面时,这个目标被屡屡提及。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不得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必须如实统计电影票房。对于违法经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行为,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2017年3月2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二十一天,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外通报: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全国326家影院因偷漏瞒报票房被依法严厉处罚。电影主管部门整治影院偷漏瞒报票房并不是第一次,但此次处罚查处瞒报票房影院数量之多、处罚力度之大,皆前所未有,中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掷地有声。与此同时,在偷漏瞒报票房之外,一度被业内视为潜规则的票房注水、“幽灵场”等违规行为同样成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对象。
以《电影产业促进法》为法律依据,过去这一年,电影主管部门与版权管理部门打击盗版的联动机制也已制度化、常态化。以2017年国庆档为例,该档期共有7部影片进入管理部门反盗版重点监控范围,利用“水印”技术,打击盗版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人才成长愈发健康
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
人才是任何一个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过去很多年,有人用“贵圈”两个字来形容影视行业,言辞之下带着对这个行业风气浮躁的嘲讽。影视行业是否真的就是浮躁、虚荣的代名词?今天的演员是否真的已经与“德艺双馨”无缘?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电影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德艺双馨”四个字首次被写入法律,这意味着,作为公众人物,电影行业从业者的道德脱轨就意味着对法律的触犯。与此同时,法律还对从业人员行为划定了合法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从业禁止等。
“‘德艺双馨’中的‘德’,就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德艺双馨’中的‘艺’,就是艺术才华的高低,有行业共识,有群众口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说,《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知名的电影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做好表率。
2017年11月27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电影新力量论坛在杭州举行,这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举行的一场青年电影创作人员专题学习座谈会。一间可容纳百人的会议室里,中国新一代的电影导演、编剧和演员济济一堂:导演韩延、大鹏……编剧张嘉佳、袁媛、张力、田羽生……演员周冬雨、刘昊然、杨颖、鹿晗……他们背后的作品是《战狼Ⅱ》《七月与安生》《建军大业》《滚蛋吧!肿瘤君》……围绕“如何创作‘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的精品力作”“如何强化现实题材电影创作”等中国电影在新时代亟待破解的话题,青年电影人畅所欲言。“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人们感叹,这些中国电影的年轻力量,也代表着中国社会的蓬勃之气。
《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一切已经不同,一切刚刚上路。(记者 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