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旁用于洗菜、灌溉的小河被垃圾填埋场污染了,怎么办?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什章阶村村民们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因为觉得找司法机关“麻烦、费事”“不知该找谁”,村民们选择了集体到垃圾填埋场“讨说法”。
最终一份检察建议为村民解除了烦恼。
今年3月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立案23件,进入诉前程序11件,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司法手段增绿护蓝更坚决更便利,绿水青山又增加了一道保护屏障。
一份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叫停垃圾场排污
不久前,琼中县什章阶村村民在劳作的时候发现村子旁的一条小河河水变红了,还发出刺鼻的臭味儿,原来是附近垃圾填埋场里的污水渗漏到了河里。
“我们村里人都在河里洗菜,用河水灌溉庄稼。”什章阶村村民小组长王宏民告诉记者,渗漏对大家生活影响很大。事发后,村民们挺激动,呼啦啦涌到垃圾填埋场维权。
“为什么不先找行政或司法部门呢?”记者问。
“河是大家的河,我们村里人哪里懂怎么打官司。而且打官司耗时费力,谁等得起啊!”村民说。
“村民的说法,反映当下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在遭到侵害时面临的法律困境,解决了污染谁来管之后,还需要各方合力解决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告诉记者。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根据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人民检察院可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针对什章阶村的情况,琼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该局依法履行职责,立即制止琼中县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通过增设相关设施、维护好现有设备运转、加强运营企业监督管理等方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不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琼中县有关部门举一反三,不仅制定了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方案,还安装了24小时自动监控系统,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地下井及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确保垃圾填埋场实现环保运作。
时间短、见效快、处理问题又彻底。对处理的结果,村民们表示很满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于海南来说,生态环境是发展的底线与本钱,在行政监管、执法手段外,增加公益诉讼等司法手段,有助于形成威慑,让生态底线思维深入人心。”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华军说。
公益诉讼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环境保护形成合力
呵护好生态环境,群众有越来越高的期待。为此,海南构建了立体生态保护体系,织密生态保护网。海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了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30条规定,“中部生态核心区禁止外销型商品房建设”“除大型公共项目以外,禁止围填海”“生态环境核心区停止GDP考核”,从根源上防止利益驱动破坏环境。
如何把这些政策落实落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7年8月29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第一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
呵护绿水青山,划出“硬杠杠”,也要有“铁拳头”。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专门提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能力。”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生态环境方面,发案领域主要集中在养猪污染、垃圾场污染等方面。在资源保护方面,发案领域主要集中在非法采砂等方面。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等问题仍未完全杜绝。为此,海南省检察机关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体系。在环境领域的问题上,不仅严格追究损害者的刑事责任,还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恢复原状,赔偿生态功能损失修复费用。
“要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介绍,海南省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 “三多一少”的理念,坚持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尽可能少提起诉讼。“以期用最少的司法成本、最合适的方式解决好生态问题。”
开展为期三年专项行动,探索完善办案机制
“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海南省省长沈晓明说。公益诉讼,怎样才能更好发挥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海南也进行了大胆探索。
就海南省检察机关而言,一方面探索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内部移送机制,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能力。
2017年7月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2件,立案62件,其中民事11件,行政51件;进入诉前程序44件。进入诉前程序的4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回复30件,绝大部分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
据统计,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共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3.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23个,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资产1.46亿元,督促恢复治理矿山、平整非法采砂点58.5亩,督促拆除海洋生态红线违建6380.72平方米。
为了让公益诉讼从点到面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自今年3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其间,将查办一批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工作机制、进行一系列专项检查、开展一系列专项宣传。
朱征夫认为,从海南检察机关的实践来看,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特别是诉前检察建议,能够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发现工作存在的盲区,是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新方式,也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