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张庄法庭以“学”为首 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范县法院张庄法庭
范县法院张庄法庭,认真落实韩院长的讲话精神,采取以“学”为抓手,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
一是全庭室干警牢固树立“学”的意识;全体干警日益认识到,不断学习已经成为做一名高素质政法干警的一项必备素质。社会转型、发展,社会矛盾大批涌入法院,新型案件不断增加,作为法院的干警必须不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切实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二是全体干警落实“学”的行动;全庭室人员相互学习,年轻的干警向庭长学习工作经验、调解技巧、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等内容;老同志也认真向年轻的同志学习电脑知识、新的法律知识;以大家共同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修改法律文书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从而在全庭室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全体干警积极检验“学”的成果。学习的效果如何,必须接受检验,让年轻的干警参与当事人的沟通、调解工作、案件的释法析理工作、下乡送达等工作,在实践中去提高工作水平。
张庄法庭以“学”为首,采取教育的方式,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务实的学习内容和灵活的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效果;采取工作实践中检验的方式,增强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