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信阳7月16日电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始终恪守“工作做到家,责任负到底;保证案结事了,追求案结事好”的司法理念,积极为当事人搭建宽容、谅解、理解的交流平台,实现了零错案、零超期、零矛盾激化、零违纪、零上访的效果。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复杂性,浉河法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方法。一是全程调解法。承办人采取教育、引导、辨法析理等方式,全过程、全时段做工作,既主动保护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制止漫天要价现象的发生,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理高效开展。二是三级调解法。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先由承办人尽力做通,必要时庭长、主管院长直接同承办人一道说和劝导。三是亲情疏导法。有些故意伤害类轻伤案件,法官与双方都进行沟通,使其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案例引导法。法官让当事人了解类似案件的有关判决,权衡得失后主动接受调解。五是多元互动法。对一些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案件进行调解时,承办人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商定最佳调解方案,与代理人一起做调解工作,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
浉河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每年都在93%以上,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到了赔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维护,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实现了和谐统一。(杨 瑛 陈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