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十一月九日电 (记者 闫文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九日对“七·五”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十案二十人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批案件涉及无辜死亡民众十八人,受伤三人,财产损失二百二十六点八万元人民币。
此次提起公诉的十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分别是麦麦提艾力·伊斯拉木故意杀人案,海日妮萨·萨伍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库西曼·库尔班故意杀人案,麦麦提吐尔逊·艾力穆、麦麦提艾力·阿布都克热穆故意杀人、放火案,如则喀日·尼亚孜、喀迪尔江·托合提故意杀人、放火案,莫合塔尔·热合曼放火、爆炸案,合力力·萨迪尔等八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巴热提·图尔军放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艾克热木·湖吉放火案及李龙飞、裴国峰故意杀人案。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后认为,这十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了上述被告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另悉,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九名罪犯已经被依法执行死刑,其他被判处死缓以下刑罚的罪犯已交付监狱服刑。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还将陆续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七·五”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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