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退休的安阳市龙安区原政协主席王利华感叹“晚节不保,一笔勾销”,他建议领导干部小心“自己人”。因为,他就是被自己的司机“拉下水”充当矿老板“保护伞”,因受贿被判刑7年。
■商报记者 张毅力
司机成了“二部长”
近日,在省新乡监狱的一间犯人文艺活动室,一名身体微胖、头发花白、脚穿黑色布鞋的老人手握一支大号毛笔,正在安静地写字。很多人想不到,这位谦和的老人曾经是权倾一方的组织部长。
他叫王利华,今年55岁,曾任安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安阳市龙安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但是,政协主席还没做多久就被“拉下马”。这一切都和他的司机赵林(化名)有关。
王利华说,他在担任安阳县组织部长时,50多岁的赵林是他的司机,两人因年龄相仿很有共同语言,不仅是领导与司机的关系,同时也是朋友。
赵林在组织部工作了几十年,人称安阳县“二部长”,攀不上王利华的,找“二部长”照样可以办事,而且没有办不成的。安阳县某铁矿的老板岳磊(化名)就找到“二部长”,想拉王利华当靠山,并许诺给两人干股。
建议领导干部小心“自己人”
2003年春节和7月,岳磊以分红的名义给王利华送去了20万元现金,感谢他的帮助。
2004年年底,王利华已由安阳县委组织部部长调至安阳市龙安区,岳磊的铁矿失去了保护,不准备再干了,又给王利华55万元现金。
正因为有了王利华这棵大树的庇护,岳磊的铁矿2003年至2004年仅一年时间收益300多万元。
2008年10月31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利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20万元财产。王利华提出上诉。2009年1月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王利华在省新乡监狱服刑。
王利华感叹,领导干部一定要小心身边的人,千万别被亲朋的甜言蜜语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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