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增强敲诈的“可信度”,犯罪团伙割下智障人士的一个耳朵,夹在敲诈信里送给受害人,向其勒索96万元巨款!3月19日,本报以《送去鲜花和耳朵敲诈96万》为题报道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记者昨天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分别判处该团伙4名成员1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1月8日晚,郑州某洗浴中心老板王某收到一束鲜花和一个长方形盒子,盒子里除一封勒索达96万元的恐吓信外,还有一个人的耳朵!王某当即报案。接报后,金水警方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租住在南阳路某家属院的无业人员马增奎,到案后,其供述了伙同张平、冉二磨、袁松印(在逃)、马利坤等人,于去年12月在中牟县将智障男子张玉林的右耳朵割下,然后以订送鲜花的方式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张平、冉二磨、马利坤先后落网。
据马增奎供述,去年他因欠别人巨额债务,就同朋友张平预谋敲诈,目标盯上了同村村民、洗浴中心老板王某。
该案主办检察官在公诉中说,经中牟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张玉林所受损伤已构成重伤。司法鉴定显示,张右耳廓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增奎有期徒刑7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冉二磨有期徒刑8年,以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平有期徒刑14年,另一团伙成员马利坤因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贩毒罪被判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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