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郑州讯(记者 王献军 实习生 宋青丽)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万建中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郑州市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确实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昨天,今报A15版报道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实施一个月后召开听证会,被市民质疑走过场的事情。作为郑州市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如何看待这一事件?“新闻媒体对政府部门所做出行政行为的监督报道,我们十分重视。”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万建中说,看到媒体昨天的报道后,法制局当即开会研究讨论。“法制局将对此事深入调查了解,判断听证会是否有效”。
万建中认为,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改调整,属于国土系统职能范围内的事情,确实应该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不是“开不开听证会都行”。
其次,《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具体组织、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程序。“听证会没有告知法制局,也没有邀请法制局参加。”万建中表示,目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比较明确,但行政决策听证会没有专门规定,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就属于行政决策听证会。“针对这一问题,法制局正在起草行政决策听证会专门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