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被称作杀人恶魔,实不为过。他
在15个小时内连杀8人,其中有长期为他打工的雇工、有聋哑人,也有上门来卖废品的村妇,还有他多年的情人,甚至有2岁的婴儿。杀害他们的原因,有的是为了练胆,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因为“拈不上筷子”的小矛盾。据警方侦查和熊振林本人的交待,熊振林每杀一个人,都要认真确认对方是否死亡,一有怀疑就再用渔叉刺胸、用斧头砸头,即使对2岁的婴儿也不例外。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熊振林对自己的性命却看得非常宝贵,落网后苦寻求生的可能。
悔过书中自称“聪明善良”
指望“国庆大赦”保命
在看守所中,他写了一封给律师和记者的《申请书》。1月29日,他又接连写了两封《悔过书》。《申请书》写道:1、事发时被告喝了过量的酒,有刑警的笔录和照片为准;2、被告半年来精神忧郁,晚上老睡不着觉,建议进行鉴定。3、被告认罪态度良好。4、被告愿尽最大力量赔偿。5、被告认为今年为建国六十周年,党和政府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
熊振林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深表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
我这个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而且年轻力壮,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
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党和政府如果能给我一个生的机会,让我在劳动中自责,在汗水中灵魂受到鞭打,心灵得到洗礼,获得重生,我感恩不尽!
提出鉴定精神病
希望被判死缓
武汉律师刘贻荪接受委托成为熊振林的辩护律师后,于2月2日下午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熊振林。
刘贻荪说,熊振林当时戴着手镣、脚镣,会谈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熊振林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语速较快。
刘律师:收到起诉书吗?对指控事实有无看法?
熊振林:收到已看过了。事实属实。
刘律师:你有什么要求?
熊振林:我想被判死缓,想活命。
刘律师:如果你一时冲动,仅伤害个把人,可能得到谅解,为何一口气杀了八个人?
熊振林沉默
刘律师:人的生命宝贵,同在蓝天下呼吸,同在地球上行走,你珍爱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珍爱他人的生命呢?
熊振林:我还年轻。我要为国家作贡献,我会开拖拉机。如果不能,我愿意捐献遗体。
刘律师:你还有什么看法?
熊振林:这之前半年,我精神忧郁,睡不好,可能有精神问题,希望进行鉴定。
刘律师:定罪量刑是法院依法办的。我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熊振林:好。
刘律师:还有事实或什么事要讲?
熊振林:没有了。你出庭吗?
刘律师:今天就谈到这里,我会参加庭审的。
律师看法
“大赦”属异想天开
刘律师介绍,熊振林指望获“大赦”,这有点异想天开。
他解释,大赦是指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不特定犯罪人免于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特赦则指国家对较为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我国法律中只有特赦制度而没有大赦。新中国已实施的几次特赦的对象均为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军队战犯等特殊人物。